消费情况
健康后果
烟草行业
国际烟草公司支配着波兰卷烟市场,几乎占据99%的市场份额。2008年,菲利普·莫里斯国际公司占据38%的市场份额,紧随其后的是英美烟草公司(33%)、帝国烟草公司(23%)和日本烟草公司(5%)。2008年,波兰的卷烟销售量为630多亿支。波兰正日渐成为欧盟其他国家的非法卷烟贸易源。
《烟草控制框架公约》现状
波兰2006年9月15日批准《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》。
无烟环境: 波兰在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,但是法律允许设立指定吸烟室。
广告、促销和赞助: 波兰禁止烟草广告、促销和赞助,极少有例外情形。仍允许烟草公司通过互联网及促销折扣做广告。
警示标签: 警示标签只有文字内容,覆盖烟盒正面30%以及背面40%的面积。禁用“淡味”和“柔和”等误导性描述词。
烟草税:波兰必须满足欧盟规定的烟草税标准。烟草税低于世界银行建议的税率(零售价的65%至80%),控烟政策行之有效的国家一般都采用世行建议的税率。
2010年4月更新